乐山晚报讯 销售中心一夜间人去楼空,全部购房者百万元首付款打了水漂?昨(15)日,柏杨西路“乐和家园”小区外,十多位该小区的购房者拿着一纸购房协议找到小区投资方要求解决此事,而投资方却称代理公司已经携款逃跑,他们也是受害者。
案发:100多万元房款被骗
家住犍为县的王女士今年8月28日在中心城区柏杨西路“乐和家园”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住房,合同注明9月30日交房。在交了72000余元的首付款后,王女士就开始盼着交房的日子。9月12日早晨,一个电话将她对新房的期盼击得粉碎。“12日早上,投资方的一位股东谢汉林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到售楼部来一趟,说出事了。”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接到电话后,和家人就立刻直奔售楼部。然而眼前的一幕让王女士的心一下子就像掉到冰窟里:售楼中心大门紧闭,往日热情的售楼小姐如今也不见了踪影。“我当时就傻眼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等了一会谢汉林过来跟我说,代理公司拿着购房者交的首付款跑了。”王女士如是说。
购房者:雷强害苦了我们
“雷强拿着钱跑了,我们被骗了!”15日中午12时,十几位购房者聚集在“乐和家园”小区门外,等候投资方前来解决此事。他们口中所说的雷强是一家名为红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而“乐和家园”的投资方正是委托该公司销售小区住房。据了解,“乐和家园”属于集资建房,由11位股东集资建成,共120余套住宅,全部由雷强的公司代理销售。
“雷强拿着我们交的100多万元购房首付款跑了,现在投资方也不承认我们花钱买了他们的房子,那我们的钱岂不是白白打了水漂?”购房者们纷纷表示,雷强利用购房者大多为初次买房,缺乏购房经验的弱点,背着投资方将房屋销售了。在得知出事后,十几位“乐和家园”的购房者与投资方代表13日一同来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从经侦支队那里他们得知,雷强已经在9日自首,但100多万元购房款却去向不明。而关于雷强携款逃跑的原因,购房者们有两种猜测,一种说法是“雷强拿着这笔钱还了自己的债务”,另一种说法是“雷强把这笔钱借给朋友做生意亏了”。
“在被骗的十几位购房者中,只有少数的购房协议被投资方承认。”王女士告诉记者,“其中有几位购房者在签购房协议时,投资方也在协议上签了字,投资方表示这几位购房者的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有很多购房者是直接与代理公司签的购房协议。代理公司当时向购房者出示了一份销售《委托书》,获取了购房者的信任。”
采访中,购房者们还向记者透露购房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事后我们与投资方联系时才得知,雷强当初提供给投资方的购房者资料里,我们的联系方式都是错误的,电话号码中的1加上一横就变成了7,这样投资方就根本无法与我们取得联系,也很难控制真实的销售情况。”
投资方:我们也是受害者
随后,记者采访了“乐和家园”投资方的股东之一彭树林,他表示,投资方也是受害者之一。
“购房者们反映的事情我们也是这两天才知道,我们没有和其中的一些购房者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见过面,对于这部分购房者已购房一事我们并不知情。”彭树林告诉记者,投资方几位股东后来在雷强的办公室里,发现了销售登记表上被划掉的部分登记电话,按照电话号码打过去才知道这些人也购买了我们的房子,但房子是代理公司私自卖掉的,投资方这才发现被代理商骗了。”彭树林说。
“如今购房者找到我们,要求我们对《委托书》中的“全权委托”给予合理的解释,但委托合同的细则上明确规定销售代理方无权收款,代理商欺骗了购房者。”为支持自己的说法,彭树林向记者出示了其与“红源”签订的营销合作协议。记者注意到,协议中的第十二条标明:收购房款,由乙方(代理公司)签公章、出收据,甲方(投资方)派人收款,乙方不得收款。“据此规定,代理公司无权收房款,他们的行为是在私下进行的,我们并不知情。”彭树林说。
彭树林说:“投资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代理公司的相关责任。我们已经将所有的资料交到了公安机关,有什么结果我们会及时通知相关购房者。”